时间:2015-07-2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南方都市报
东江惠州段出水的40多根疑似乌木究竟是不是乌木?南 都记者上周末探访发现,目前暂未取样做C 14同位素检测,木头出水半个多月,目前这批木头仍然安置在惠城区公安局的露天院子里,由棉被包裹进行保湿处 理。中科院华南植物园专家建议,除了保湿还需尽快做防腐措施,有条件的话尽量放在10米以下的水深保存。接手保管的惠城区文广新局表示,已着手准备对防护 制作公司进行招标。
还没取样做C 14同位素检测
对6月28日及7月2日从东江江底打捞起来的44根疑似乌木,中科院华南植物园7日曾派出4名专家到惠州鉴定,初步结论认定为水沉木。华南植物园研究 员、标本馆馆长张奠湘13日对南都记者介绍,是否为乌木仍需C14同位素分析,凭目测无法判断此批疑似乌木的材质及矿化程度。他介绍,即使鉴定结果为乌 木,其价值也很难“连城”,相关价格多是市场炒作,而且多是有价无市。
张奠湘表示,这项检测应由专业公司进行,他们只是提出建议。惠城区文广新局徐姓股长介绍,根据专家建议,C 14检测需选取木心样本,送至广州专业公司测定。
昨日,南都记者咨询惠城区文广新局局长刘少辉获悉,目前暂未取样进行C14送检,但已着手准备对防护制作公司进行招标。
木头安保升级 计划为这批木头搭凉棚
13日上午和19日,南都记者前往保管上述疑似乌木的惠城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探访。13日,2名保安强调记者不能入内。19日,距离办案中心200米的惠城区巡警大队门口,一辆流动警务车停在此处,民警介绍是“为了确保木头不出现意外”。
13日南都记者透过门缝看到,木头裹上军绿色湿棉被,但周围并无树阴及其他遮阴措施,当时太阳较为猛烈。19日一名民警介绍,目前收到的消息是,文广新局已计划为这些木头搭凉棚保管。
已接管这批木头的惠城区文广新局一名工作人员说,已安排人员在白天对木头不间断洒水保湿。但工人称,刚淋完这头,那头又干了。
除了保湿还要防腐“建议存于10米深水下”
张奠湘表示,目前当地政府部门对这批疑似乌木做了保湿处理,但眼下还需要进行防腐处理,这块要尽快请专门的木材公司来做,不然可能生虫。参与鉴定的华南植物园另一位专家涂铁要则明确提出,“建议低温阴凉处保存或存于10米深水下保存”。
对惠城区文广新局目前的保湿处理方法,张奠湘认为,在太阳下隔着棉被暴晒也不合适,建议保持阴凉。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的涂铁要、周联选也提出低温阴凉的处理意见。
打捞出乌木的惠东人林育东称,一直担心官方对乌木的处置,目前来看保湿是有了,但遮阴没做实在说不过去,如果没条件沉入水底保管,至少应放到阴凉处,或是搭个凉棚,“这个不难做到”。
文广新局:不属文物仍将按原计划展出
惠城区文广新局文物股徐股长介绍,乌木并没有国家标准,只是商人间约定俗成的说法,在学术界乌木也不等于水沉木,乌木是红木的一个分支。此外,她还解 释,这批水沉木不符合文物法对于文物的认定,因而不能算文物,只能算埋藏物。“不管它埋了多少年、经济价值多大,还是有研究价值的”。徐股长表示,这批水 沉木至少可以证明惠州以前的生态历史,因此有文化研究价值,仍将按计划放在文广新局陈列馆向市民展出,河源也有政府部门将东江打捞出来的乌木进行陈列展 览。
调查
乌木上交国家 近9成网友认为不合理
惠东人林育东雇人从东江惠城芦洲段江底捞出44根乌木,他估价应在50万元以上,此后乌木被惠城区警方暂扣。警方称江底乌木属无主埋藏物,应属国家所 有,但打捞者行为不属违法犯罪,因此不予立案处理。国内某网站对这一事件发起调查,6万名投票网友中,近9成受访者认为乌木上交国家不合理,如果自己捞到 乌木,9成以上受访者不会上交国家。
专家鉴定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研究员、标本馆馆长张奠湘:一批水沉木,树种不详,年代待鉴定,建议咨询木材公司,尽快处理。处理前建议保持阴凉,如需准确鉴定树种需重新取样,做木材结构分析,如需鉴定年代需做C 14(碳14)同位素分析。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涂铁要副研究员:鉴定为沉木,40多根木头初步鉴定来自不同年代,具体不详。树种可排除针叶树种,部分种类具梓科植物气味,可进一步取样检验,取样需尽可能未腐烂的心材。建议低温阴凉处保存或存于10米深水下保存。或加工利用。
回顾
惠东人挖起44根乌木 政府拟奖5000元
惠州惠东的林育东从东江的惠州芦洲段打捞起来44根乌木。因为在交易时被村民发现,被举报“盗窃国家财产”。接到举报后,惠城警方在7月1日进行暂扣。
惠城区文广新局局长刘少辉多次表示,将对打捞者的打捞成本予以补偿,且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一般给予个人奖励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刘少辉称看到了 网上的争论,区文广新局、区政府对此事也比较重视,每一步都按照国家法规流程办事。工作人员透露,相关奖励及补助金额,仍有待上级批准。
打捞者希望鉴定结果不值钱 归还本人
打捞起44根疑似乌木的惠东人林育东表示,暂未接到官方关于奖励和补偿的通知。此前惠城区文广新局局长刘少辉曾对媒体介绍,如果是乌木,就有经济价值和考古价值,肯定属于国家财产。如果经鉴定不是乌木,只是一般木头,没什么价值,是可以归还给发现者的。
林育东并未透露打捞成本,“潜水员一天,你总不能只算一两百元吧”。他表示自己仍寄望政府有可能鉴定木头不值钱,而将木头还给他。
他城案例
败诉 2012年1月,四川省彭州通济镇村民吴高亮在当地发现一根长达34米的乌木。挖掘过程中乌木被镇政府带走并保存,后彭州市奖励发现人吴高亮7万元,但他对此并不买账,多次起诉直至终审,均告败诉。
阻拦 2012年6月四川岷江眉山段水务局打捞出一根20米长8吨重的乌木,遭到当地村民阻拦,要求分利,后该乌木被当地政府保管。
暂停 2012年11月四川乐山市沙湾区潭坝乡大同村村民李某在自家屋后发现乌木并与周某签订乌木买卖合同,周某将这根长11.5米的乌木挖出之后却被谭现乡乡政府告知需暂停运输该乌木,等待上级政府对乌木产权归属的答复。
部分上交 2012年12月,四川达州市渠县永东村几位村民在当地河道挖到一根乌木,并争抢其权属。最终,该乌木卖了4万元,2万元上交集体,其余分给挖出乌木和看守乌木的几名村民。
一定奖励 2013年9月3日,江西修水县农民梁财在东山村的河道里挖掘出一根长达24米、直径1.5米、重80吨的疑似乌木。之后当地政府通知梁财,这根树木应该归国家所有,并表示会给予一定奖励。
官方看护 2015年7月9日,南京六合区东沟镇一位村民在滁河岸边发现一段“黑树”,经六合区文化旅游局文物专家初步鉴定为2000年前的阴沉木(俗称乌木),目前已由官方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