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20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作者: 中国文化报
8月11日,《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及环境治理实用导则》在北京发布。这是继2014年6月《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及环境治理管理导则》发布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平遥县政府合作,推出的又一部平遥古城保护导则。这两部《导则》的发布,将给山西平遥古城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什么影响?
民居修缮有了标准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张鹏告诉记者,在平遥除了各级文保单位之外,还保存有大量民居。这些民居现在还有人居住,是平遥古城最重要的特色,如何对其进行保护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据统计,平遥古城城内至今有近3800处传统民居,除400处保护完整外,不少传统民居已经年久失修,面临倒塌的危险。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表示,平遥古城是地面建筑和窑洞结合,这种居住形式是中华传统形式,不仅仅居住舒服、适宜,而且体现了人与人之间和睦的关系。
张鹏表示,古城内民居的修缮面临着诸多困难,包括产权多元、旅游经济加速民居商业化、旅游业带来的院落功能改变和环境景观异化、传统民居保护缺乏制度和资金支持等。正是为了解决存在的诸多问题,才有了这两个《导则》的出台。
根据《实用导则》,平遥县将组织专家对这些传统民居进行9个等级的评定,按照评定结果和修缮要求,给予民居业主每平方米400元到1400元的补贴,政府将拿出平遥古城旅游门票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这项补贴,修缮过程中也会引入竞争机制和公示制度。
促进传统民居的活化
“《导则》的使用对象除了老百姓、政府部门、保护专业人员,还有施工方。相信《导则》的出台和实施,不仅会促进对遗产的价值认知,还为管理确立了程序和标准,提供了技术参考和支持,还将促进传统民居的活化再利用。”张鹏说。
自2012年开始,平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古城传统民居修缮保护办法,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和中国华夏遗产基金会等国际国内组织的智力、技术和资金支持。该项目首批时间是从2012年至2013年,县财政投入资金620万元,修缮了院落48所,受益居民达到500余人。第二批是2014年开始至今,共申报破损院落39所,目前4所已经完工验收,13所已经基本完工,剩余的院落正在或者即将进行修缮。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黄克忠表示,这两个《导则》提供了平遥古城传统民居的修缮原则和方法,使得一个可持续生活的街区尽可能地保留了它们特有的建筑、装饰、手工技艺等,对其历史文化传承以及就业等都有重要意义,且对其他类似的古城也有很好的启示作用。“但是,民居保护跟环境治理离不开当地居民,我更加关心的是《导则》怎么和平遥古城的城乡发展规划、文物保护规划的实施有效连接和融合,更加突出其整体的、有形的和无形的世界遗产魅力。”他说。
“中国民居是我们文化多元化、文化多样性以及历史文化景观的一个重要体现。如果我们所有民居的修缮都是一个施工队,或者是一个要求、一个模子、一个做法,肯定就会导致千篇一律。”北京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主任孙华表示,如果越保护越单一,那就是失败。这两个《导则》能够对村民的修建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
寻找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平衡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代理代表施瑞思表示,《导则》的发布对于保护平遥传统民居工作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因为这是第一次以导则的形式来帮助相关部门以及房屋所有者更好地了解平遥民居的独特历史,并且领会民居建筑的重要元素。同时,也为政府和居民提供了一套更清晰的方法,在改善和提升民居以适应现代化、商业化的生活标准的同时,也保持了平遥古城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希望《导则》不仅能够造福于平遥人民,还能够作为一个典范惠及中国以及全球各地其他历史城镇的保护工作。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总工程师付清远建议,应该给两个《导则》相应的法律地位;《导则》的实施中很重要一部分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这是导则能落到实处最根本的东西,雨水、污水、燃气、供水、强电、弱电、路灯等细节需要政府统一考虑。此外,《导则》的实施要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以及老百姓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
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表示,像平遥这样一个城市,我们应该怎么保护?比如随着旅游的发展,大量外来人口的进入,必然会带来自己的文化以及生活习惯。而外来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必然影响当地人,这些事都需要给予充分重视。
“这两本《导则》只是保护平遥的工具之一,古城的长期保护还离不开其他相关措施和其他相关手段的实施。我们还需要找到古城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平衡点,尽可能减少其商业化,不让平遥的发展成为一个单纯的旅游产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化遗产保护专员、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杜晓帆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