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4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华西都市报
3日,成都市检察院通报称,今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联合成都海关开展严厉打击走私红珊瑚行动,目前已成功办理3起走私红珊瑚案,其中批准逮捕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犯罪嫌疑人2人,3起案件中涉案红珊瑚共重9500余克,总价值高达380余万元。
在这三起走私红珊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索某某某(美籍华人)和雷某都是以买卖红珊瑚及其制品为业,曾经多次携带红珊瑚制品往返我国与美国之间,进行红珊瑚交易,涉及金额特别巨大。
红珊瑚与珍珠、琥珀并列为三大有机宝石,被称为“红色黄金”,深受收藏界人士的喜爱。然而天然的红珊瑚生长极其缓慢,不可再生,早在1989年林业部、农业部就根据国务院1981年批准在我国实施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红珊瑚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确定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摘并限制其国际贸易。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夹带、邮寄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红珊瑚入境非法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