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4 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 作者:雅昌艺术网专稿
《汉画总录·邹城卷》历经三年校勘编撰,在北京大学汉画研究所和邹城市文物局各位同事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完成。它不仅将我们所承担的国家重大课题向前继续推进了坚实的一步,也是继陕北、南阳两地区之后,《汉画总录》在苏鲁豫皖区域完成的首个研究成果,令人欣喜。而且更值得珍惜的是在邹城卷的前期筹备、信息采集、编辑著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开展的新尝试,以及收获的新经验。
因为于我而言,《总录》并不仅是一系列单纯的著录工作,还是一个从学术基础层面入手不断积累和反思的学习与研究过程。在我具体负责的“画面描述”部分,贯穿整个编写过程的重点,便是如何在目前大量图像尚未得到系统性考辨,抑或学界对某些图像的意义及名实关系存在争议的前提下,以相对客观、准确、清晰的书面语言,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画面图像展开叙述和说明。这项工作貌似简单的“看图说话”,实则包含着深刻而复杂的学理问题以及严谨细致的治学态度,并需要始终伴随着《总录》的逐步推进而不断完善。
SD-ZC-045-03,看庄镇金山村,1968年征集
首先,《汉画总录》作为一部定位于“工具书”性质的艺术史基础性学术专著,旨在为中国汉画建立相对完整的图像志。因此,书中为每块画像石撰写“画面描述”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为不同背景的读者提供理解画面内容的基本信息;另一方面则是为汉画图像的网络和数据库检索提供索引基础(短期之内,汉画图像及所含内容尚无法达到“以图检图”的智能状态)。因而自陕北卷编撰开始,北京大学汉画研究所编辑团队就在朱青生教授领导下,有意识地注重画面描述中对术语专词的规范化、系统化使用,并依据相关研究成果和习用原则建立针对陕北汉画图像的术语表和基本的文字描述规范。在接下来南阳卷的工作过程中,我们不仅通过分类阅读研究文献提取了更为细致且多元化的术语专词,还对其中一些重要或存在明显争议的条目展开一定限度的辨析与归类,以使术语表和画面描述更为科学完善。而在此次邹城卷的部分,我们更进一步尝试针对某些关键性图像所涉及的术语专词,开展了在古文献领域的考据分析。虽然受时间和精力所限,我们所能考辨的语词数量和深度仍非常有限,但此项改进已经为日后更加全面系统地开展术语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学术基础。
同时,在画面描述中与术语考辨相平行的另一方面,就是对描述所使用文法结构的思考和改进。我们对大量的汉画研究文献和相关古文献的阅读梳理,使得著录所用的文字语言和画面图像之间的深层差异(即:抽象的语言叙述与具象的图像内容之间所存在的无法逾越的鸿沟)越来越清晰地显露出来,而且往往越详尽细致的描述,越受制于描述者个体主观意识的影响而偏离画面的客观实际情况。这种困境虽然可以通过描述者有意识的自我约束而有所改善,但从根本上并不能完全避免,因为语言的本质是(由语法逻辑关系)串连起来的“单一性”符号,而图像的本质是多意性的直观再现,二者先天就存在着无法匹配的内在矛盾,所以任何使用语言文字来解释和说明画面的努力,理论上都只能是对图像某些片面特征的主观强调(同时对其他特征的忽略或舍弃),且对图像特征的选择及表述方式也必然因人而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产生对他人的误导。
此问题并非汉画著录所独有,而是贯穿艺术史研究始终的一个根本性课题。在西方经典艺术史领域,“图像学”的产生与发展的关键方法,就在于将所研究的中世纪或文艺复兴图像视为以《圣经》为核心的信息载体,艺术史研究则相当于一个“逆向”解码的过程,并揭示画面背后的文本意义(即:“文本—图像—文本”的研究结构)。不过,这种方法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图像必须在逻辑上能够反映其所要反映的文本;另外,文本自身也要具有相对稳定和普遍的特性,否则解码便无从谈起。但汉画的情况恰恰并非如此,其画面不仅常包含很多非逻辑性(或线性叙事)的内容或情节,而且汉代亦没有如《圣经》般为人所普遍尊崇的宗教文本,而是各时期、地区和社会阶层各自拥有相对独立的小范围观念习俗,使今人很难在不了解其背景的情况下,仅凭某些文献片段做出合理判断。况且更为重要的是,汉画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自觉了的艺术创作”,而是依附于墓葬或祭祀空间的众多元素之一,其各部分内容并未被赋予固定的符号意义,而是会依据所处的不同环境,以及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产生不同的内涵,朱青生教授由之提出了“形相学”的研究方法(以区别于西方“图像学”的解码研究模式),并将汉画中从最基本的图形元素以至图像在空间中的组合,进一步深入拓展为“七层结构”说,并以“铺陈”而非逻辑的呈现结构贯穿其中。
因此,如何在画面描述中体现汉画的这些特点,无疑是我们在编辑工作中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自南阳卷至邹城卷的实践中,我们主要尝试了以下三种描述方式:
1. “一说”法:针对画面特定内容有人曾做过研究,但学界对其含义尚有明显争议的情况,我们要求编辑人员在画面描述中原则上不进行主观取舍,而是将各家观点皆以“一说”的形式列于“()”之内,如“其右一人(一说大禹)”等,目的在于使读者避免在自己研究之前,“先入为主”地陷入某一家之言的成见;同时也利于数据库检索用户查询,而不至因名称的差异而遗漏部分条目。
SD-ZC-001-01(1),郭里镇卧虎山M2,1995年出土
2. “客观描述”法:有些画面内容以前并未获得学界足够的关注和研究,因此在编辑过程中并不宜过度主观地贸然为其定名。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以尽量“直观”的方式说明所见形象,如“双阙两侧各有一‘S’形龙穿插,龙有独角,龙首于阙顶相对”等,其原则是在深入考据分析之前,先去除图像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及观念意涵,仅表述形象本身的位置、形状、数量、样貌等基本视觉信息,从而尽量避免对意义的主观误解。
SD-ZC-092,峄山镇东颜村,1957年征集
3. “地图”法:所谓“地图”法,其实是我们工作中的一种比喻,主要用于处理人、事、物等内容复杂丰富的画面,其核心在于去除描述中用来串联语句的所有语法结构(包括动词、代词、形容词等名词之外的内容),代之以术语名称和线描示意图上相应位置的序号,使读者在解读画面时如同识读地图(一种介于语言和图像之间的中间状态)。这样的方式不仅打破了语言内在的(单一)逻辑关系,并且将人为主观描述(如左右上下等相对位置的描述)和取舍降至最低,从而更接近汉画“铺陈”的本质状态。
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方法常常交叠搭配出现,如“画面刻一半人半龙神,着长袍,头横仰,双手上举托日轮。日轮正中阴刻三足乌,一说为‘羲和捧日’”等,并且在邹城卷的画面描述部分得以完整地贯彻应用。有读者可能会感觉如此描述使得整段文字不够流畅,但这恰恰是我们所期待的效果,即:以阅读中的不流畅(甚至停顿)削弱读者对编者叙述语言过度或盲目的依赖,从而使其识读向画面本身及个人理解略加偏移。虽然这些尝试并不一定非常成熟,但此中原则将是我们在《总录》后续编撰过程中始终追求和探索的方向。
SD-ZC-004-01(1),郭里镇高李村M1,1990年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