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31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绍兴日报
昨天,绍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所作的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等,通过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稳中趋好”的态势,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下阶段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改革创新,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不断提升城市能级,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营造实体经济发展更好氛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会议对《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议审议认为,法规草案修改稿内容成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切合绍兴实际。会议以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会后,市人大有关委室将抓紧做好法规依法提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要素保障,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始终坚持“人才兴文”,积极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加大历史文化创新、传承与保护,营造良好文化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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