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墙外变电站无文物审批手续 文物局立案调查

时间:2014-12-13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 佘晖

摘要:12月9日、10日华商报曾对环城南路和平门外变电站进行连续报道,该项目未取得文物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多次被下发整改通知书。昨日上午,西安市文物局对此事进行通报,建设单位全面停止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手续,文物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予以处罚。

  12月9日、10日华商报曾对环城南路和平门外变电站进行连续报道,该项目未取得文物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多次被下发整改通知书。昨日上午,西安市文物局对此事进行通报,建设单位全面停止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手续,文物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予以处罚。

  审批流程:城墙控制区建设 需逐级上报

  和平门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位于建国门西南侧,南邻环城南路,北邻护城河,属户内式变电站,建筑物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两层,地上一层。该工程地上建筑物相当于两层楼高,东西长约20多米。

  根据《西安城墙保护条例》和《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该工程位于西安城墙建设控制地带,这一区域应当建设为绿地,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专项规划拆除、改造。

  由于西安城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西安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建设单位需要向西安城墙主管部门(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申请,逐级上报到市文物局、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后才能施工。

  12月9日,西安市文物局一负责人称,今年9月23日工程封顶时,该项目建设单位曾有相关人员咨询过如何办理文物审批手续的问题,但该项目自施工以来,建设施工单位未向市文物局提出正式申请。

  城墙景区管委会:曾4发整改通知责令停工整改

  12月11日上午,记者拿到一份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提供的《关于护城河边建变电站相关情况说明》。说明中称,“该变电站项目法人单位为陕西省电力公司,建设单位为西安供电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经了解,2011年获西安市发改委核准批复,随后还获得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函和批复。在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函中,明确提出,要求项目按照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西安供电公司曾就该项目向城墙景区管委会来函,函中声称:项目是为了满足环城南路东段区域周边新增房地产及商业地产的负荷增长需要,希望得到支持。城墙景区接函后,提醒其在各项手续齐全后实施。”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说明中称,“今年9月,城墙景区核查到该项目未取得文保审批手续,随后陆续向建设单位发出4份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立即整改。”但是在12月7日上午,该变电站仍有工人在进行外墙粉刷。

  西安市文物局:经论证此处为唯一可选地址

  昨日下午,西安市文物局对此事进行通报,提到该项目是为缓解西安市主城区南部周边用电紧张局面,解决中心城区末端电压过低问题而实施的紧迫民生工程。项目地址是经过反复论证该变电站建设唯一可选择的地点。该区域位于西安城墙的建设控制地带,按规定该区域经文物部门审批后可建设规定高度的公共设施。现变电站设计为半地下式户内110kv变电站,三层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地下二层,符合该区域的建设高度要求。建设方西安供电公司为保证主城区南部周边冬季用电的迫切需要,避免出现“电荒”,在未完成文物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就擅自组织施工。在市文物局和城墙景区管委会督促下虽已于9月份停工,但迄今仍未完成文物审批手续。

  为此,西安市文物局作出下列决定:一、西安供电公司全面停止该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手续,并整治维护好周边环境。二、西安市文物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处罚。

  西安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称,此事件中,西安供电公司“先斩后奏”不合要求,严重违法,虽然建设的是民生工程,但文物保护意识不够。待调查结束并处罚后,工程是拆除、保留还是改造由上级部门进行决定。希望西安供电公司及相关单位增强依法办事意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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